一、基本条件
(一)提供社科普及公共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或部门。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积极推动社科普及工作。
(二)具备相对固定、能够长期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场所设施。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通过开展传播社科知识,倡导科学思想,传承人类文明,弘扬人文精神的社科普及活动,提高公民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具备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其中包括一支能够开展经常性社科普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一支能够参与社科普及活动的专家队伍和一支热心社科普及公益服务、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四)具备能够体现申报单位特色的社科资源,可持续打造的优质社科普及品牌项目,能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等特色优势,做好社科“普及活动、普及平台、普及展品”三项工作。
(五)把社科普及纳入承建机构或部门的整体工作规划,有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社会和公众有效提供社科普及公共服务。
(六)积极参与各级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接受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指导、考察和管理评估等。
(七)所属单位对基地开展社科普及工作予以相关经费支持,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条件,将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列入基地承建部门或单位的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科普及活动正常开展。
(八)原则上已是市级基地,提供社科普及服务满四年。
二、基本分类和相应条件
(一)教育研发类
1.设施条件
(1)具有社科普及研发功能的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社科普及配套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等基本展教设施,以及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等,并根据社会科学发展前沿和社会民生热点定期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开放本单位社科资源,能够提供团队预约社科普及服务(包括外出服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5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2)积极开展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及时做好社科前沿理论成果的转化工作,大力传播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每年开展3次以上重大社科普及活动。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社科普及工作信息2次以上。
(3)利用本单位特色优质社科资源,开发形式多样的高质量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原创社科普及产品,并利用各种媒体渠道进行传播推广。
(4)以本单位优势学科(学术)资源和专家资源为基础,每年举办或承接社科普及论坛、讲座、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少于10次,并在科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期间提供相关社科普及公共服务。
3.人员保障
(1)有明确的社科普及工作联络人或负责人,具备一支能够参与基地相关社科普及活动的专家队伍,其中人文社科专家骨干不少于8人。
(2)具备一支热心社科普及公益服务、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人数在50人以上。
(3)每年开展专兼职社科普及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二)文化场馆类
1.设施条件
(1)用于社科普及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社科馆(中心)用于社科普及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2)社科普及配套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等基本展教设施,以及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等,并根据社会科学发展前沿和社会民生热点定期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常年对社会和公众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3万人次。
(2)定期开展进街道、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社科普及活动。每年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社科普及工作信息3次以上。
(3)针对年度主题宣讲、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每年组织社科普及讲坛、讲座、展演等活动不少于8次。
(4)以场馆特色社科普及资源为基础,每年举办或承接青少年展览、研学和社会实践等社科普及活动不少于5次。
(5)建有专门的科普教育网站,网站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通过各种媒介持续传播社科普及图文、视频、书籍、课程、展教器具等,具有一批质量好、传播广的优质原创社科普及资源,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供互动讲解或线上虚拟展示等服务。
3.人员保障
(1)有明确的社科普及工作联络人或负责人,具备一支能够开展经常性社科普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具备一支能够参与基地相关社科普及活动的专家队伍,其中人文社科专家骨干不少于8人。
(2)配备不少于5名讲解员,并具备一支热心社科普及公益服务、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人数在50人以上。
(3)专职工作者开展社科普及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兼职工作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三)媒体传播类
1.设施条件
(1)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社科普及宣传,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2)具备人文社科普及宣传产品策划、制作、传播的场所和配套软硬件设施。
(3)常态化开展人文社科普及宣传相关工作,业务量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20%。
2.科普服务
(1)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开放本单位社科资源,能够提供团队预约社科普及服务(包括外出服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5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2)以本单位优势社科普及资源和专业团队为基础,策划、开办优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出版物的社科普及专栏,并利用各类媒体渠道进行传播推广。
(3)面向社会和公众积极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培养社会公众崇尚科学精神,提升社会公众的人文社科素质,并在科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期间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3.人员保障
(1)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基地负责人。
(2)有明确的社科普及工作联络人或负责人,具备一支能够参与基地相关社科普及活动的专家队伍,其中人文社科专家骨干不少于8人。
(3)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团队,其中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4)每季度开展社科普及人员活动策划、业务交流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