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提供公共科普服务的法人单位,或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二)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三)具备开展科普公共服务的室内外场所条件,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公众创新思维和能力,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江苏省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以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时,能够免费对公众开放,积极参加科普活动2次以上,每年地市级以上媒体有宣传报道科普工作信息。
(五)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六)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资金应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七)有较稳定的专兼职科技志愿者队伍,能够开展经常性科技志愿服务。
(八)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三年。
二、基本分类和相应条件
(一)科技场馆类
1.设施条件
(1)综合性科技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专业科技馆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2)科普展教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等基本展教设施,以及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等,并根据科技前沿发展和社会热点定期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常年对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240天,专业科技馆不少于220天。年接待参观人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5万人次,专业科技馆不少于1万人次。
(2)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每年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科普工作信息3次以上。
(3)针对热点科技问题组织公众科普报告、科学家科普讲坛等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
(4)以场馆特色科普资源为基础,举办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青少年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青少年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5)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
(6)利用新技术手段提供互动讲解或线上虚拟展示等服务。
(7)建有专门的科普网站,科普教育网站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通过各种媒介持续传播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展教器具等,具有一批质量好、传播广的优质原创科普资源。
3.人员保障
(1)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科技辅导员或讲解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100人以上。
(2)每年开展专职科普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二)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
1.设施条件
(1)具有公共科普服务功能的区域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科普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以及多媒体等,并根据本单位最新科研、重大科技工程成果、国内外科技前沿发展以及经典科学技术知识,及时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本单位科教资源,能够提供团队预约科普服务(包括外出服务)全年开放在110天以上,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2)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每年开展3次以上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科普工作信息2次以上。
(3)以本单位特色优势科技资源为基础,举办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4)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5)利用本单位特色优质科教资源,开发多种形式的高质量原创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科普资源,并利用各种媒体广为传播。
3.人员保障
(1)有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参与本基地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
(2)每年开展专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三)“三农”类
1.设施条件
(1)具有公共科普服务功能的区域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科普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等,并根据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科技前沿发展和相关社会热点及时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每年实际服务公众天数不少于50天,能提供团队预约科普服务(包括外出服务)。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推广普及农业科研成果,培育健康文明乡风,培养农民群众文明生活、科学生产和科学经营能力。
(3)开展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开展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民群众的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每年承接青少年农业实践(实习)等活动不少于2次。
(5)制作并传播高质量农业科技、农耕文化、农民生活、农村环境相关的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科普资源。
3.人员保障
(1)有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专兼职科普人员不少于10人。
(2)每年开展专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四)企业类
1.设施条件
(1)具有公共科普服务功能的室内区域面积(不含厂房)应不少于400平方米。
(2)科普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互动体验设备、展品、展板、说明牌、多媒体等,并根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企业或行业装备和技术升级迭代历史,及时更新扩展展教内容。
2.科普服务
(1)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本单位科教资源,能够提供团队预约科普服务(包括外出服务)。企业生产线年开放日应不少于50天,企业室内科技展厅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企业年接待公众参观人数应不少于8000人。
(2)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展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场景、推广现代化生产技术与工艺,传播先进的管理思想,展示工业遗产文化,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3)以本单位特色优势科技资源为基础,承接大学生专业实习、中小学学生职业体验、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4)每年承接职业教育教师、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不少于1次。
(5)围绕行业和企业创新成果、科技前沿,制作并传播高质量的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原创科普资源。
3.人员保障
(1)配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规范的讲解词。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
(2)每年开展专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五)自然资源类
1.设施条件
(1)科普展示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并备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
(2)科普展教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展品、展板、专业说明牌、多媒体等。结合本单位自然生态资源特色、季节变化等及时更新扩展科普内容。
2.科普服务
(1)常年对公众开放,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00天,受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每年接待观众不少于6万人次。
(2)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禀赋,促进公众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培养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3)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每年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科普工作信息3次以上。
(4)以本单位特色科普资源为基础,组织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青少年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5)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6)有专门的公共服务网站或自媒体宣传平台,其内容要做到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低于3-5篇文稿或图片。结合自然资源特色,制作并传播原创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科普产品。
3.人员保障
(1)配有不少于4名的科普专职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50人以上。
(2)每年开展专职科普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六)其他类
1.设施条件
(1)具有科普内容的展教区域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科普展教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多媒体等。展教内容具有科普价值,体现出文化、历史、艺术资源禀赋中蕴藏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并根据科技文化热点定期更新扩展内容。
2.科普服务
(1)常年对公众开放,每年实际服务公众天数不少于200天。
(2)科普活动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促进公众理解科学与文化、历史、艺术等共同的创新智慧,宣传中外历史中杰出科学家,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传承保护意识。
(3)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
(4)以本单位特色科普资源为基础,组织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或承接青少年科普研学、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活动每年不少5次。
(5)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6)有专门的公共服务网站。制作科技与文化、艺术、历史等交叉融合的高质量原创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科普资源,并利用各类媒体广为传播。
3.人员保障
(1)有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专兼职科普人员不少于30人。
(2)每年开展专职科普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